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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2-04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第八轮岗位聘任学科性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聘期考核、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有关办法,2025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以及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考核、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院聘期目标任务年度进展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根据《关于印发<一帆视频 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宁大党﹝2019﹞49号),对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根据《一帆视频 第八轮岗位聘任学科性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130号)、《一帆视频 关于印发2025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宁大政﹝2025﹞84),对相关学院进行2025年专项目标考核和奖励。

(三)学院年度聘期目标任务考核:根据学院与学校签订的第八轮聘期目标任务书为依据,对学院进行聘期目标任务的考核。

(四)干部年度考核: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执行,结合民主测评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教职工年度考核:根据《关于印发<一帆视频 第八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23﹞35号)、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协议书,对教职工个人当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规定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全校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为基数并结合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等综合下达各单位最终优秀评选数。参加中层领导干部和挂职干部考核、实验人员考核的人员不作为单位、部门计算优秀名额的基数。“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双考”,分别就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其中,专业技术工作由相关学院考核;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组织部根据“双肩挑”人员“双岗双考”的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级。

(二)专职辅导员实行联合考核机制,具体根据学生处关于一线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学工考核小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应学院,以此作为专职辅导员所在学院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三)实验人员由人事处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院根据“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四)常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实行联合考核机制。服务中心可在业务单位指标外在学校单独核定的优秀指标内另行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工作人员;同时对于优秀以外人员的考核,服务中心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各单位提供在服务中心工作期间的考核意见,作为各单位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一帆视频 进一步提升梅山校区综合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宁大政﹝2023﹞22号),学校各派出部门派驻梅山校区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参评人员基数从派出单位划入梅山校区管委会统筹。年度考核等次征求各派出部门意见后,由梅山校区管委会向学校提出。

三、时间安排

(一)考核工作整体布置

2025年12月4日,学校在人事处网站的“年度考核工作”专栏发布考核通知,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通知和表格均可在该专栏下载。

(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

2025年12月27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如一级指标考核项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原则上文件所列第一个部门为牵头汇总部门),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同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到[email protected]

(三)有关工作量统计

2025年12月20日前,教务处、研究生院应根据文件要求完成有关教学工作量的统计。

(四)聘期目标任务年度进展考核

1.根据《关于印发<一帆视频 第八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23﹞35号)文件,本年度聘期目标任务业绩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026年1月3日前,各归口有关职能部门请根据《一帆视频 学科性学院第八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33号)、《一帆视频 学科性学院第八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补充意见》(宁大政﹝202478号)、一帆视频 关于学科性学院第八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2025)》(宁大政﹝2025﹞83号)的有关要求,做好有关业绩的数据赋分认定及相应的拆分工作。

各归口职能部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方式一:将“拆分”的聘期目标任务数据统一导入至系统中。

方式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各类业绩的赋分工作,并由指定负责人在系统中进行“拆分”。具体见使用说明(附件)。

2025年1月6日前,人事处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度统计工作。

(五)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详见《关于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2025年度考核与2026年度计划的通知》(通知另发)。

(六)教职工年度考核

1.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2日,各单位(部门)在年度考核系统确认参加年度考核名单。

2.2026年1月5日前,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确认提交本人考核登记表,请同时将奖惩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考核系统中,并将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并提交人事处。

3.学校预计2026年1月9日左右公布考核优秀指标数。

4.2026年1月16日前,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完成网上考核登记表审核及考核等级评定工作,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系统提交考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内容必须包含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结果,学院盖章),经领导审核后提交至人事处。

(七)全校单位(部门)年度工作汇报会

2026年1月初,召开全校单位(部门)工作汇报会(通知另发)。各单位(部门)对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于12月20日前完成工作业绩在线填报和本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环节。其中,保障学校发展的单位/部门在线填报《一帆视频 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2025年度工作业绩汇总表/重点任务推进表》一张表格,组织推进学校重点发展的单位/部门、非学科性学院在线填报《一帆视频 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2025年度工作业绩汇总表》和《一帆视频 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2025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表》两张表格。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考评小组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线上审核,并予以反馈。2025年12月27日前,各单位部门领导、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对最终确认的业绩汇总表完成线上审核。

(八)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递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个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组织部联系人:卢佳芳,安中大楼1008,889035(632373),[email protected]

机关党委联系人:周迪,安中大楼1008,889056(611886),[email protected];严炜韬,安中大楼1008,889056(590631),[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联系人:刘华敏,安中大楼405,888635(625972),[email protected]


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委   人事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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